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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檔案要怎樣處理

勞動關係 閱讀(2.76W)

離職後,新入職單位可以直接將所有檔案、勞動關係、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轉移到新入職單位。如果沒有新的接收單位,建議將檔案存放在人才市場和其他可以存放檔案的部門。《企業職工檔案管理條例》第18條規定,企業職工的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開除、辭退等,由職工所在單位轉移到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的街道勞動部門。根據規定,在傳送檔案時應遵守以下規則:(1)不得郵寄或派人以保密通訊方式接收或傳送給我。第二條轉讓檔案必須按照統一規定的《企業員工檔案轉讓通知書》登記蓋章。第三條轉讓的物資不得分批扣押或者轉讓。(四)接收單位收到檔案並核對無誤後,應當在回執上籤章,立即退回。逾期一個月仍未收回的,應當及時催告,防止損失。

辭職後檔案要怎樣處理

被勞動教養、改造的職工檔案仍由原單位儲存。《企業職工檔案管理條例》第十九條在傳遞檔案時,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不得采用保密通訊方式傳送,不得采用專人郵寄、自行攜帶的方式傳送。(2)移交的檔案必須按照《企業員工檔案移交通知書》(見附件二)規定的事項進行登記、封存。(3)移交的材料不得分批扣押或轉移。(四)接收單位收到檔案並核對無誤後,應當在回執上籤章,立即退回。逾期一個月仍未收回的,應當及時催告,防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