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關係>

公司辭退員工不給賠償又讓回去上班合法嗎?

勞動關係 閱讀(9.58K)

一、公司辭退員工不給賠償又讓回去上班合法嗎?

公司辭退員工不給賠償又讓回去上班合法嗎?

不合法。公司應該給予員工相應的經濟補償

遭辭退有補償的情況如下  

1、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2、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都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二、員工如何維權?

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然後給雙方舉證期;之後開庭審理,並且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雙方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自己親自處理。

4、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在新單位的工作!

綜上所述,公司辭退員工後不給補償金,又讓員工回去上班是不合法的行為。員工有權不聽從公司的命令,並且向勞動仲裁部門發起勞動仲裁,以維護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