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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員是否是公務員

勞動關係 閱讀(1.52W)

仲裁機構的仲裁員與公務員這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
仲裁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仲裁或律師工作或擔任審判員滿八年的;
2.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高階職稱的;
3.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井具有高階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

仲裁員是否是公務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十三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從公道正派的人員中聘任仲裁員。仲裁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的;(二)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的;(三)曾任法官滿八年的;(四)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高階職稱的;(五)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並具有高階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仲裁委員會按照不同專業設仲裁員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