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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如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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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如何證明

勞動關係對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來講是十分重要的,很多時候勞動者的權益都是基於與單位的勞動關係而得到保障的。那麼在實踐中勞動關係如何證明呢?請閱讀本站小編帶來的下文進行了解。

原勞動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此問題有明確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書面憑證,如果勞動者在入職的時候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那麼可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如此勞動者的權益同樣也是可以得到保障。要是你與單位就勞動關係的問題產生了什麼糾紛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