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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被辭退工資糾紛等勞動爭議案件員工如何舉證

勞動關係 閱讀(1.16W)

舉證責任一:存在勞動關係
可以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主要有:1、勞動合同;2、工資條、工資單、工資發放存摺;3、社會保險憑證;4、胸卡、門禁卡等。
舉證責任二:被辭退的事實
可以證明辭退事實的證據,在司法實踐中主要有:
1、書面的辭退通知書,這是最好的證據,但是上面一定要有公司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的簽名;
2、錄音證據
萬般無奈時,作為員工,別忘了採取這種方式蒐集證據。
3、工作交接單
特別提醒:需要原件,而且最好有公章,且能夠體現是被單位辭退了的資訊。
舉證責任三:平均工資以及工作年限
司法實踐中,工作年限的主要證據有勞動合同以及社保單。補償的基數一般有工資條、工資摺子、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八條

面對被辭退工資糾紛等勞動爭議案件員工如何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