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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時要注意的問題都有哪些

勞動關係 閱讀(1W)

辭職時要注意的問題都有哪些

工作過程中,不管是自己主動辭職還是被用人單位辭退,此時都是有一些問題需要當事人注意的。不過在不同情況下,需要注意的問題卻是不一樣的。那大家知道員工在辭職時要注意的問題都有哪些嗎?詳細內容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辭職時要注意的問題都有哪些

應注意的問題:辭職後,單位應及時將職工檔案轉到職工新的接收單位。由於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依照法律、法規、企業規章和勞動合同約定,由勞動者承擔。賠償經濟損失,是指對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紀、違約職工,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的一種經濟處罰,賠償的金額應低於單位的損失數額,並且應保障職工及其家屬的基本生活。

辭職是否給付經濟補償金的爭議,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以下五種情況下迫使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支付職工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1)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3)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除以上情況外,一般不能得到經濟補償金。

二、自動離職的要注意什麼問題

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錄用自動離職職工的用人單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後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

企業通知請假、放長假、長期病休職工在規定時間內回單位報到或辦理有關手續,應遵循對職工負責的原則,以書面形式直接送達職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親屬簽收。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以掛號查詢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只有在受送達職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方可公告送達,即張貼公告或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在此基礎上,企業方可對曠工和違反規定的職工按照《獎懲條例》的規定做除名或自動離職處理。能用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而未用,直接採用公告送達,視為無效。

企業因故通知停薪留職期限未滿的職工在規定時間內回單位報到或辦理有關手續,也按上述規定的方式通知本人,在此基礎上,企業方可按有關規定及停薪留職協議對其做除名或自動離職處理。

現實中,無論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辭職,此時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問題,不然的話就有可能導致自身利益受到損害。當然了,辭職時要注意的問題與被辭退時要注意的問題又不是一回事了。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