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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紀律單位辭退員工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勞動關係 閱讀(2.17W)

一、違反紀律單位辭退員工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違反紀律單位辭退員工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內容是:

辭退員工補償協議書(範本)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日期為 年 月 日,雙方的勞動關係隨之終止。

2、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歸還屬於甲方所有的檔案、資料、辦公用品、電子文件以及其他一切物品,並按甲方要求妥善辦理工作業務移交手續。

3、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乙方辦理完本協議第2條所述事項並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4、乙方在甲方的最後工作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報酬也結算亦至 年 月 日止,社會保險金、公積金於次月繳交。

5、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保證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其他資訊,乙方不會以任何形式進行復制、保留或帶離甲方經營場所。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除上述所列事項外,在各自履行完相應義務後,甲乙雙方不再存有任何勞動和經濟糾紛。

8、本協議書壹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另外壹份用於辦理退工手續。

9、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單位辭退員工的情形包括哪些?

《勞動合同法 》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了單位主動辭退員工之外,勞動關係的解除還可以由員工主動辭職的解除形式,但是員工主動辭職的,必須在辭職前的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必須死以書面形式進行通知的,或者是在想要辭職時,直接與單位進行辭職協商即可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