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關係>

員工入職規定具體有哪些內容?

勞動關係 閱讀(1.01W)

員工入職規定具體有哪些內容?

求職者被單位錄取後,接下來就要辦理入職手續了,單位為員工辦理入職的流程比較多,涉及到單位的很多部門。為了防止出現糾紛,單位應該制定員工入職管理規定,規範員工入職辦理手續。那麼員工入職規定具體有哪些內容?下面我們一起通過這篇文章瞭解下。

員工入職規定

第一條 辦理新員工入職手續,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入職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表中應當載明員工個人詳細資訊,確切聯絡、通訊 方式。

二、入職員工在其個人提供的個人簡歷、學歷證書影印件等求職資料上註明“與原件相 符且與實際情形相符”, 並簽署本人姓名。

三、入職員工閱讀、學習公司全部規章制度,並於閱讀完畢後在規章制度相應的頁面上 簽字確認。

四、入職員工應當在入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五、人力資源部根據新員工入職情況每月3 日前(遇節假日延至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更改員工花名冊。 第二條 確定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四、因工作需要免除或縮短試用期,按員工錄用審批許可權批准。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報到通知書及相關資料,並要求其在規 定的時間(人力資源部根據其具體情況而定)填寫《員工登記表》。

第四條 應聘人員上交資料後,由人力資源部門為其辦理員工工作牌,核查個人資訊準確、 真實、無誤後,通知其領取《勞動合同書》。

第五條 應聘人員填寫《勞動合同書》後交給所屬用人部門經理,用人部門經理填寫有關內 容後交給人力資源部門核對、蓋章並備案。

第六條 應聘人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書》後,其薪酬從建立用工關係之日起計薪。

第七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員帶新員工到其所在部門,介紹給公司同仁。

第八條 由行政部門為新員工確認座位、辦公電話,發放辦公用品及制服等。

第九條 部門直接領導為其入職引導人,帶領參觀部門,介紹部門情況、部門人員。

第十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對新員工不超過____個工作日的入職培訓。

第十一條 填寫《員工登記表》

一、填寫者必須認真、如實、詳細地逐欄填寫表格。

二、所填寫表格必須字跡清楚無塗改。

三、填寫者須用碳素或藍黑墨水鋼筆填寫。

四、人力資源部門應認真檢查《員工登記表》,凡發現填寫不規範、不詳細的,則一律 返回重寫。

第十二條 填寫《勞動合同書》

一、填寫者填寫時力求字跡清楚無塗改,否則必須在塗改處簽字,公司也須加蓋公章。

二、填寫者須用碳素或藍黑墨水鋼筆填寫。

三、填寫者須認真填寫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碼及最後一頁的乙方籤 名、日期和簽訂地。

四、如經核對發現填寫內容虛假失真,公司對填寫者一律解除勞動關係。

五、除以上填寫者須填之內容外,其餘內容均由乙方所屬部門經理填寫。

第十三條 試用期員工要按規定時間上交資料的,如無特殊情況而故意延期或經人力資源部 核查發現情況不實、弄虛作假的,公司一律予以解除勞動關係。

第十四條 公司試用時間以六個月為最高期限。

第十五條 試用和提職的計薪時間以員工實際到崗登記之日而不以雙方簽訂或變更勞動合 同簽字日期為準。用人部門經理在填寫乙方基本工資一欄時,必須按公司財務部制定的工資 標準中基本工資金額為準。

第十六條 公司與主管以上(含主管)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必須由總經理簽字。

第十七條 合同簽訂後,由公司加蓋公章,一份給乙方儲存,一份交由公司指定合同保管人存檔。

第十八條 在公司轉正滿一年以後,由公司負責報銷辦理暫住證的相關費用。但公司辦理報 銷後不滿一年離開公司者,公司有權則從工資中扣除未滿一年的剩餘時間所分攤的費用。

第十九條 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綜上所述,單位應按照員工入職規定,為員工辦理入職。人事部門要同員工簽署一份勞動合同,規定好工資薪酬、福利待遇、工作內容等。並且為員工辦理社保和公積金手續,在員工入職的次月繳納社保。簽署好勞動合同後,單位要為員工安排具體工作,向部門介紹新員工情況,幫助其更快的融入到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