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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辭退十年以上員工規定的補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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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法》辭退十年以上員工規定的補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勞動法》辭退十年以上員工規定的補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勞動法》對企業辭退十年以上員工的規定:10年以上工齡,應當視為有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關係,一般情況下不能辭退。 如果需要辭退,應當給與一年工齡一個月的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法》第二十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企業辭退十年以上員工無需支付賠償金的情況:

企業辭退10工齡的老員工無需支付賠償金的情況,是該員工犯了重大過失,符合勞動法二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單位以此作為理由將你辭退,不需要支付賠償給你。

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辭退十年以上的員工那麼就是屬於老員工,只要用人單位沒有按法定的理由來進行辭退,那麼必定就會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而對於補償的標準就要按勞動者的實際情況來進行支付,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按流程來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