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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怎麼辭退才算合規?

勞動關係 閱讀(1.85W)

一、公務員怎麼辭退才算合規?

公務員怎麼辭退才算合規?

公務員出現以下四種情形,就可以合規辭退,分別是:不勝任本職工作,又不接受另外安排;因單位調整、撤銷、合併或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假不歸超過一定期限;不履行國家公務員條例規定的公務員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二、公務員辭退制的意義

1、降低了機關用人成本,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公務員辭退制有助於降低機關用人成本,機關可以隨時從社會上直接招聘適當人員來做,沒必要經過嚴格的考試錄用和長期培養,同時,公務員聘用關係終止後聘任制公務員即與機關脫離關係,機關免去了“進一個人就要終身負責”的後顧之憂,從而大大降低了機關用人成本。

2、健全了機關用人機制,促進公務員制度進一步改革

公務員辭退制拓寬了機關選人、用人渠道,改善了機關用人方式,解決了公務員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人事制度上的弊端,使人才流動更加合理,健全了用人機制,並且為我國公務員制度的未來改革指明瞭方向,將促進中國公務員制度的進一步改革。

3、完善了公務員權利救濟體系

公務員辭退制將司法救濟納入了公務員的救濟體系,辭退制公務員對人事仲裁決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是對行政救濟內在侷限性的有效補充,完善了公務員權利救濟體系,而且為非聘任制公務員提供司法救濟打下了基礎,從而有利於完善了整個公務員權利救濟體系。

現在有很大一部分大學畢業生都會選擇參加國考,一些崗位需求和報考人數的懸殊比例都達到1:3000 的程度,競爭可謂十分激烈。經過了十多年的寒窗苦讀,又經歷了千軍萬馬要過的獨木橋,最終順利被錄取,一方面可以尋求一份穩定的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實現自己的理想和抱負,機會難得還請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