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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艾滋被辭退起訴公司能勝訴嗎?

勞動關係 閱讀(2.15W)

查出艾滋被辭退起訴公司能勝訴嗎?

一、查出艾滋被辭退起訴公司能勝訴嗎?

1、用人單位不能辭退檢測出艾滋病的勞動者,要尊重和依法保護其平等就業的合法權利。《艾滋病防治條例》第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婚姻、就業、就醫、入學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2、《艾滋病防治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國家實行艾滋病自願諮詢和自願檢測制度。無論是企事業單位還是國家機關,在招錄人員時都不得強制進行艾滋病檢查,除非經過入職人員自願同意。

二、辭退的補償標準

補償標準

1、辭退員工需支付補償金的法定情形根據法律規定,員工在下列情況下被辭退的,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

(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經過合法程式辭退員工的;

(2)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決定不與員工續簽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3)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時辭退員工的;

(4)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時辭退員工的。

2、辭退補償給付標準

(1)一般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辭退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辭退賠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特殊規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即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對員工進行補償: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辭退員工無需支付補償金的法定情形

(1)並非在任何情況下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均需支付補償金,員工有下列情況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辭退補償金即可辭退: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2)員工有下列情況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我國是一個勞動人口大國,也是一個十分重視勞動力的國家,如果勞動者檢查出患有艾滋病,用人單位是不能將其辭退的,相關法律條例是保護艾滋病患者的就病,就醫,就學以及就業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非法將其辭退或者開除,一旦發現是有接受相應的法律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