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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裁員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勞動關係 閱讀(1.04W)

企業裁員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作為用人單位,根據企業的發展需要,有時候需要對公司的員工進行合理的減裁,但是這種因為企業的單方面原因,大會員工進行裁員,是要符合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的,今天就跟隨小編來簡單的學習,關於什麼樣的條件下,企業裁員才是合法的這一部分的法律相關知識。

首先企業要進行裁員,關於員工的人數在企業所有員工當中的佔比,裁員的員工比例是和法定的條件有關係的。當用人單位進行裁員的人員達到了所有員工總數的百分之十,達到這個標準的時候,或者是裁員的人數比較大,達到了二十人以上的時候,這個時候作為用人單位,需要符合以下的裁員條件,才是合理的。

(一)企業發生了重大的變故,在持續經營上面,出現了問題,需要進行裁員,來維持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經過改變企業的勞動合同內容之後,雖然企業的生產已經達到了轉型,但是仍然需要通過裁員來維持經營。因為勞動合同當中,一些無法改變的情況內容,發生了客觀上的改變,企業不能再繼續履行,原來簽訂的勞動合同。

(二)作為用人單位這邊,應該採取提前通知員工的方式,接受員工的意見之後,才可以進行裁員,提前通知的時間應該為提前三十天。然後再通過勞動相關部門,進行裁員處理。

(三)從裁員的相關程式上來看,用人單位對員工進行裁減的時候,要保留與本企業建立勞動合同時間最長的員工,或者是家裡有特殊情況的員工,就業比較困難的員工,作為用人單位,應該考慮到這些。

(四)如果用人單位裁減員工之後,在過去半年的時間之後,公司又在需要增加公司的員工數量,這個時候要優先考慮之前被公司裁減的員工。

總的來講,用人單位在進行企業裁員的時候,原則上一定要合情合理,符合法律的規定,最受法律裡面的規定條件,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對企業的員工進行合理的減裁,對企業有重大貢獻,工作能力突出的員工,這樣的優秀員工,企業是要盡最大的努力進行保留的。如果實在是因為企業的運營上面有困難,這個時候要提供有力的證據,去證明企業的困難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