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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生不能按時入職的壞處 | 應屆生入職需要注意什麼?

勞動關係 閱讀(1.06W)

應屆生不能按時入職的壞處,應屆生入職需要注意什麼?

現在不少應屆生在找工作的時候常會出現意外的情況,有些是不能按時拿到相關的畢業證件,而有些可能是因為不想入職了,應屆生剛畢業想要進入職場的話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那麼應屆生不能按時入職有什麼不好的影響,應屆生入職需要注意什麼?

一、不能按時入職的壞處

1、破壞自己的形象,給公司照成一種不守信用的印象。而且如果勞動合同裡有約定毀約方的責任時就要賠償公司的損失。

2、如果你辦了入職手續就是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話,不去上班就快點去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前一個公司的勞動合同不解除就不能和別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法權益就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

二、注意點

1、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條款要合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除涉及培訓費用和保密義務的違反以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因此大家要注意勞動合同中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條款,比如說約定了戶口落下之後勞動者提前離職繳納鉅額違約金等條款;即使勞動者違反了上述條款的約定,也會因為上述條款本身違法無效而無需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勞動合同:入職體檢免受歧視

通過層層篩選,總會有幸運兒成功地被用人單位選中,但是在入職之前,用人單位一般都會進行入職體檢,來確定畢業生基本的身體素質是否符合要求.在實踐中,除了用工職位有明確的要求並且提前在招聘時公示外,一般而言,法律禁止用人單位以攜帶乙肝病毒、身高不足、體重超標等原因拒絕錄用應屆畢業生,如果大家因上述原因而遭拒,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

3、勞動合同:三方協議並非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最有利的證據,也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首先,大家應要求用人單位及時和自己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約定工資報酬、崗位、期限、工時制等主要條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勞動合同上簽字,否則一旦用人單位改變約定的條件並且將不利條件寫入勞動合同中以後,勞動者就處於不利地位了.另外,大家要注意勞動合同有其最基本的構成要件,用人單位不能以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入職登記表等為由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這不僅會影響到用人單位的一些人事方面的決定,也可能會影響到應屆畢業生的個人信譽問題。所以對於應屆畢業生來說,在找工作的時候,如果被用人單位聘用了,那麼需要及時的辦理相關的入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