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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失業後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勞動關係 閱讀(3.01W)

職工失業後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職工失業後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後員工各類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如果不打斷由於自己的願望,只要參加了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履行付款義務按照規定為一年,用人單位應當持有終止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你應當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並主動申請就業。在享受再就業服務的同時,可以申請失業保險,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在領取失業保險期間,可以申請醫療補助;去世的家庭成員可以申請喪葬補助金。和退休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這些都是失業人員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單位合同制農民已經繳納了失業保險費。未續訂勞動合同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可以一次性領取生活補助費。法律依據:第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失業保險“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1)在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和個人履行其付款義務按照規定為一年;

(三)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條件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還按照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