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保障>

勞動保障機構工作職責包括哪些?

勞動保障 閱讀(2.88W)

勞動保障機構工作職責包括哪些?

做為勞動者,要懂得如何保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當和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的時候,我們通常會想到求助於勞動保障機構,由其出面調解。那麼勞動保障機構的工作職責有哪些?下面我們通過本站小編的這篇文章做個具體瞭解吧。

一、勞動保障機構的職責範圍包括什麼?

1、組織實施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及有關基本標準,制定勞動和社會保險地方性政策措施;管理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諮詢機構,代表政府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職權。

2、擬定全市促進城鄉就業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規劃全市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擬定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和再就業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制定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規則;組織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

3、管理全市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4、組織實施勞動關係調整政策;建立勞動合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勞動合同鑑證;指導行業和用人單位定員定額的制定和管理;組織實施用人單位職工檔案管理;負責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管理,制定相關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有關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勞動模範的評定工作。

5、組織實施城鎮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負責落實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徵繳政策,審查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辦理企業職工退休手續。

6、組織實施城鎮職工失業保險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負責落實國家失業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徵繳政策、待遇專案、支付標準和基金管理政策、規則等;審查失業金領取條件,具體辦理失業金髮放手續。

7、組織實施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負責落實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徵繳政策、待遇專案和給付標準以及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政策、規定;審查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領取條件,具體辦理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發放手續。

8、組織實施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實施職業技能鑑定政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歸口負責並組織技能實施全市工人考核鑑定工作。

10、綜合管理全市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建立勞動爭議處理制度和勞動爭議仲裁的規範、規則,承擔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勞動保障監察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1、制定履行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2、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的情況;

3、招用職工的情況;

4、執行工資收入規定的情況;

5、執行社會保險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6、執行職工福利規定的情況;

7、遵守國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綜上所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處理勞動糾紛,維護勞動雙方關係的重要部門。勞動保障機構的職責範圍很廣,包括制定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政策辦法,調解勞動糾紛、監督企業用工情況等。通常,我們和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糾紛無法自行解決時,就要通過勞動保障機構調解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梅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