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保障>

試用期內懷孕被辭退合法嗎 | 可以維權嗎

勞動保障 閱讀(1.35W)

我們都知道法律上有個特殊的時期,即勞動者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勞動法上也規定了不得依法解除孕期期間的女職工,那麼公司是否可以依法解除試用期內懷孕的女職工呢?

試用期內懷孕被辭退合法嗎?可以維權嗎?

實踐中,國家對於孕期女性職工的勞動權益給予了特殊保護,但並不代表公司就一定不能辭退懷孕的女職工。因為是在試用期,如果公司這個時候有正當合法的理由,那麼公司是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女職工試用期內懷孕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需符合以下條件:

1、女職工不符合錄用條件;

2、公司以懷孕女職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合同。

另外,雖然是證明了女職工不符合錄用條件,但公司不是以此為理由提出解除合同,而是以女職工懷孕為理由的,那麼即是違反勞動法律規定的,公司以此解除勞動合同的女職工可以及時維權。

當然,要證明懷孕女職工的確不適合錄用條件的,需要結合女職工提供的勞動力是否符合公司的用工標準,要是公司根本不是按照規定的標準鑑定女職工的勞動能力的,那麼可以及時去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女職工申請勞動仲裁的需要按照下面的步驟進行:

1、申請仲裁前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填寫的勞動爭議申訴書要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一份;

(3)女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4)影印證據資料一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2、收集準備好上述材料之後,接著就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然,如果女職工已經過了試用期間的,那麼此時公司不能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在女職工產期、哺乳期間的也同樣處理,權益受有損害的及時去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