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長期居住證明怎麼開?
步驟一:前往派出所預約,領取預約回執流動人口可前往居住地所在轄區派出所預約辦證。
步驟二:核實資訊,通知正式辦證。
步驟三:受理辦證,領取受理回執。
長期居住證明
茲有__________長期居住在:
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街__________號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
房屋所有權歸___________所有
房屋性質為:公有租賃房屋__________
私有租賃房屋__________
私有產權房_________
單位優惠售房產權房_________
特此證明
派出所或居委會名稱:
經辦人簽字:
派出所或居委會
(蓋章)
年 月 日
二、居住證明辦理手續
申領《居住證明》的人員,應當到現居住地的社群居委會辦理申領手續。
申領《居住證明》的人員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近期免冠相片(2張1寸彩色或黑白)、固定合法居住處所證明和婚育證明外,還應當根據情況分別提供下列材料:
就業的,半年以上綜合保險證明、穩定就業證明或者投資、經商等相關證明材料;作為人才引進的,按照市政府批轉市公安局關於調整現行戶口政策意見的通知規定,提供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證明、能力業績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社群居委會對申領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受理,出具受理憑證,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材料交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採集其資訊;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領人,要求其補齊材料。
符合申領要求的,市公安局應當自社群居委會出具受理憑證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制證工作,並由受理地的社群居委會負責發放;不符合申領要求的,應當書面告知申領人。
綜上所述,對於居住證明可以是居住地所屬的派出所或者街道委員會來開具的,而在辦理的時候通常會需要房東方面的證明檔案,並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書寫,同時也要提交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等,就可以成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