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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遺囑時繼承遺產的順序 | 沒有遺囑時繼承遺產的順序

遺產繼承 閱讀(3W)
有遺囑時繼承遺產的順序 沒有遺囑時繼承遺產的順序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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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遺囑時繼承遺產的順序

1、生前立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執行(遺贈扶養協議是指遺贈人與扶養人簽訂的,遺贈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按協議規定轉移給扶養人所有,扶養人承擔對遺贈人生養死葬義務的協議)。

2、遺囑繼承。在遺囑繼承中,根據遺囑的不同形式,其效力也就不同。遺囑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幾種:公證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當存在多種遺囑並存的情況下,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公證遺囑中所作出的意思表示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遺囑中的意思表示為準。

3、在沒有前兩種的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繼承,即法定繼承。

在這種情況下,它分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包括,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女婿)和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只有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或不存在時,才可參加繼承,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地位平等。

在繼承遺產的時候,我們發現並不是所有的情況下都會按照遺囑中的內容來繼承遺產,有些時候沒有遺囑,但是有遺贈。而有的時候什麼都沒有,就治好按照法定方式來繼承遺產,一般由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往往是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或不存在時,才可參加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