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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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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企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國企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在雙休日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首先安排勞動者在同等時間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在核算確定的時候,並不是簡單的用勞動者平常的月收入除以天數或者小時數,而是應當遵循下列原則:首先,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以及休假期間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沒有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由於加班是員工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在原本應該休息的時間內進行的工作,是工作時間在休息時間中的延伸。為了保護員工的休息權,國家對加班加點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情況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基礎上的,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員工加班,員工也無權單方面決定加班。

二、企業不給加班工資的後果是什麼?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綜上所述,在春節,國慶等法定節假日,國企安排工人值班加班,需要在發工資的時候一併支付加班工資,法定假日加班的標準是三倍工資,這是最高的,如果在平時週末加班,工人可以拿到雙倍工資。工人拿到加班工資後要核對,看是否足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