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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節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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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如果人們在法定假日裡加班,所在單位是需要支付加班人員高於基本工資的費用的,一般為3倍。然而這個3倍究竟是否包括基本工資呢,相信有不少的人比較疑惑。本站將在本文中介紹當人們在法定節假日裡加班時工資是如何算的。

法定節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一、節假日範圍

《勞動法》中規定節假日的範圍為:(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清明、端午、中秋)。

二、計算標準

《勞動法》中對加班工資的規定如下: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日工資基數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資基數的200%,國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資基數的300%。

依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法定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在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工資標準除以8小時。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確定。如按上述規定計算出的基數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通過以上的介紹,相信大家對在法定節假日裡加班工資的計算也有了一定的瞭解。法定節假日是國家賦予我們享受的權利,我們應該努力維護自己權利,如果在法定節假日加班,那我們就應該獲得應有的補償,對於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單位,我們需要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有任何問題歡迎大家諮詢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