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資福利>

對於在待崗期間工資怎麼發放?

工資福利 閱讀(2.71W)

一、對於在待崗期間工資怎麼發放?

對於在待崗期間工資怎麼發放?

企業在職工待崗期間,應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為職工交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支付生活費。

按目前的規定,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業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

二、職工正式復工前需要居家自我隔離情形下的工資待遇支付?

雖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安排來自重點疫區或途經重點疫區的職工復工前自行隔離,但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及實施條例,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以及前述人等的密切接觸者均應進行醫學觀察及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因此,為嚴防新冠肺炎傳播,用人單位可以在統計掌握職工出行情況、健康狀況等資訊的基礎上,安排符合情況的職工進行居家自我隔離,並就居家自我隔離的期限、工資或生活費進行協商。

應注意,如果居家隔離時,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居家工作,則職工在此期間應享受與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資收入;如符合需要隔離條件的員工拒絕自我隔離,仍要求返崗工作,企業可以向衛生行政管理等部門尋求幫助,並請求協助進行強制隔離。

三、在疫情的影響下單位可不可以推遲發放或者只發放一部分工資?

要結合情況具體來看。

如果單位發工資的時間是在延遲復工期內,那麼因為單位無法正常工作,推遲發放合理的。

如果是因為單位經營困難無法在復工後及時發放的,需要與工會或職代會或員工大會協商推遲發放,但是需要注意不應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而有些地方比如昆明明確規定是不可超過30日。至於工資是否能只發部分,應與所有員工協商來確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待崗就是屬於還沒有正式的上班,但只要非勞動者本人的原因,那麼就需要按規定支付相應的報酬,便不管是如何的發放只要都需要與勞動者協商好,這樣才不會因此而引起勞動糾紛,所以,勞動者的權益就需要自己個人來進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