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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職工想要高溫費怎麼辦?

工資福利 閱讀(3.28W)

廚房職工想要高溫費怎麼辦?

高溫補貼對於在炎熱的夏季還在高溫下工作的勞動者有鼓勵作用,雖然高溫補貼費用不多,但對於勞動者來說,可以有效提高勞動者工作的積極性。廚房由於油煙及爐火的溫度較高,使得廚房職工長期處於高溫下工作。那廚房職工想要高溫費怎麼辦?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廚房職工想要高溫費怎麼辦?

1、廚房職工能否領取高溫補貼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2、用人單位不發放高溫補貼怎麼辦?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發放高溫季節津貼產生的爭議,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程式解決。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會組織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高溫補貼是否可用物品替代?

按照規定,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事業單位高溫津貼列入福利費支出。發放辦法為,勞動者的高溫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約定的工資支付週期和期限足額支付;沒有約定的,每月支付一次,於次月與勞動者工資一併支付。發放高溫津貼應當做好發放記錄。

高溫補貼不得以飲料替代,不發可投訴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有些廚房要以採取有效地措施,將室內工作溫度降到33度以下的,用人單位可以不發放高溫補貼,否則,廚房職工可以提交申請書要求用人單位發放高溫補貼,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的話,職工可以將其投訴至勞動保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