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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享受年休假有哪些條件 | 未休如何補償

工資福利 閱讀(2.47W)

職工享受年休假有哪些條件,未休如何補償

每個勞動者在一個單位工作到一定的時候都會享有帶薪休年假的時候,這個對於很多勞動者來說都是很大的福利,那麼在我國關於休年假是如何規定的呢?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資格休年假呢?如果該休的年假沒有休是否有補償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職工享受年休假有哪些條件,未休如何補償的問題吧。

一、勞動者休年假條件: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根據該條規定,帶薪年假的適用範圍包含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簡單的說,就是每一位當前有工作的人,無論是企業的正式職工還是受僱於小吃店的服務員,只要曾連續工作1年以上,都應該享受帶薪年假。

享受帶薪年假前必須有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時間,但是該工作時間不要求必須是在當前單位的工作時間。《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第五條第一款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根據這兩個條款的規定,儘管一個職工可能是剛由其它單位進入當前工作單位,但是隻要他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帶薪年假的資格。

二、未休的年休假工資補償的計算:

前面提到,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報酬。根據條例第2條“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的立法思想,這裡的日工資收入應按統計局第1號令關於工資總額的組成口徑進行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額等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對實行年薪制的,應以年薪為基數折算出日工資收入。

通過上述的介紹現在大家應該知道關於休年假的一些相關問題了吧,如果大家在工作單位達到了上述休年假的條件,就可以向單位申請休年假了,同時沒有享受到休年假的職工也可以根據上面的補償計算來算自己的工資,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關於工資福利的問題,請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我們將針對您的實際情況為您提供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