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剋扣工資去哪舉報

工資福利 閱讀(1.35W)

一、剋扣工資去哪舉報?

剋扣工資去哪舉報

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也可以打勞動保障熱線12333進行投訴,這個電話全國統一,投訴時需要實名投訴,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證號碼、姓名。你可以多打幾次進行投訴;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八條、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第六條和第十六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條和第三條關於“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應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合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用人單位未按《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後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等,根據上述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即使未與勞動者簽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發勞動者工資。

二、剋扣工資舉報需要什麼證據?

剋扣工資所需要的證據,包括勞動合同、工資單、當事人陳述、同事的證言等證據。

“剋扣工資”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報酬(即在勞動者已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全額工資)的行為。

用人單位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可責令其支付應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及其1至5倍的賠償金。由此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訴至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委員會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應支付的工資報酬及其25%的經濟補償。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剋扣工資舉報完拒不執行怎麼辦?

剋扣工資舉報如果拒不執行的話可以

1、可以對公司法人進行司法拘留

2、可以對公司進行查封

3、可以要求把公司列為黑名單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