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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高溫費發放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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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高溫費發放條件是什麼?

由於夏季南方高溫天氣時間很長,法律規定此時用人單位應當給勞動者發放一定金額的高溫補貼。但是並非所有勞動者在夏季工作都有高溫補貼,只有那些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的勞動者才可以領取補貼。下面小編就為大家總結了江蘇高溫費發放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江蘇高溫津貼的發放條件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而且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清涼飲料”不能抵補貼。

2、除了發放高溫補貼,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扣高溫補貼。

3、按照《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並應儲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2年。

4、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二、補貼標準

根據江蘇省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對於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溫津貼,江蘇則將發放權下放給企業自主決定。

今年,江蘇的高溫費暫不調整,標準依舊執行2011年的規定,即每人每月200元。從6月起發放,連發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津貼。但是最遲10月底必須全部發放到位。本次專項檢查,人社部門將對存在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及時立案,依法調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佈。

江蘇省高溫補貼2017標準:每人每月200元。如下為2017年江蘇省高溫補貼標準的通知,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綜上所述,江蘇高溫費發放條件就是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條件要求。高溫補貼是勞動者工資的一部分,只要在規定的33度以上的高溫環境下工作,勞動者就有權享有該補貼。對於這方面如果還有疑問,請您諮詢本站的律師們,他們會給您更為詳細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