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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生病享有的待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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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生病享有的待遇有哪些

勞動者在工作期間難免會遇到生病的情況,每個單位都會為勞動者購買醫療保險。在員工生病期間除了可以用醫療保險支付費用之外員工生病享有的待遇還有哪些呢?下面請跟本站網站的小編一起來具體瞭解一下吧。

一、員工生病享有哪些待遇?

首先,對於員工而言,病假屬於有薪假期。根據我國現行勞動法律、法規、政策性檔案的相關規定,任何用人單位的職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用人單位應該根據職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的具體計算方法是:自職工病休之日起開始計算,在規定的時間內累計病休時間達到規定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連續病休的,其節假日按病休日計算。

其次,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21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職工在休病假期間,支付給員工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根據《關於調整北京市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的規定,2013年度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400元。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能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這就是說,病假工資不能低於1120元是指實發工資,而非應發工資。

二、員工工資外收入包括哪些?

職工工資外收入是指職工在工資總額以外從本單位內及單位外得到的各種現實和實物。職工工資外收入主要包括:

1、保險福利費用:指各單位在工資總額以外實際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個人的勞動保險和保險福利。包括喪葬撫卹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各種非工資性補貼、實行醫療制度改革的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個人的醫療費等。

2、勞動保護費用:指職工從單位得到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解毒劑、清涼飲料、夏季冷飲費等等。

3、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包括:創造發明獎、合理化建議獎、運動員名次獎、稿費、講課費、第二職業收入等。

4、實物折款:指職工個人從單位內外得到的,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和保險福利費用的各種實物折款。

5、財產性收入:包括職工個人從銀行和企業獲得的存款利息、債券利息、股息和股金分紅等。

6、轉移性收入:包括職工從職工以外其他階層人員中得到的贈送收入、親友搭夥費、遺產收入、捐贈收入等。

7、其他收入:包括實行租賃經營單位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職工誤餐補貼、出國人員治裝費、出差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等。

並且給予員工一定的醫療期並且保障員工的工資不能低於總額的百分之九十。若大家對於醫療待遇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詳情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線上律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