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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試用期工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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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試用期工資是多少

一般來說,勞動者在成為單位的正式員工之前都會有一個試用期。在試用期期間,單位也應該支付勞動者工資。具體來說,勞動者試用期工資是多少?可能正處於試用期的勞動者比較關心這方面的內容,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勞動者試用期工資是多少

“試用期”是伴隨著勞動法的出臺而出現的。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1、《勞動法》規定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法》對此作了具體區分:合同期不滿3個月的沒有試用期;合同期3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超過1個月;合同期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2、《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的工資不少於期滿後工資的80%,且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公司拖欠員工工資怎麼辦?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員工可以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

(1)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員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勞動者試用期工資是多少?按照法律的規定,一般不少於試用期滿後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同時也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實踐中,勞動者在付出自己的勞動之後,理所應當要從公司取得相應的回報,我們稱之為勞動報酬。即使是在試用期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是要得到保障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鄭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