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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又調休又發放加班工資合法嗎?

工資福利 閱讀(1.06W)

一、國有企業又調休又發放加班工資合法嗎?

國有企業又調休又發放加班工資合法嗎?

是屬於合法的,既調休又發放加班工資只要是屬於公司的按排就是屬於正常的,而發放加班費是勞動法的要求,也是合法的行為。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加班費的工資基數

工資基數一是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

二是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三是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同時,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本市人社部門強調,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進行折算。

三、調休能代替加班費嗎?

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加班費。休息日一般是指雙休日。

當企業能夠安排職工補休時,職工應當服從。這既保護了勞動者的休息權,又利於職工的身體健康,也使職工及時恢復體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於安全生產。

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安排倒休,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綜合上面所說的,國有企業如果有加班的行為那麼就需要支付加班費用,但對於公司又調休又加班的只能說明公司的福利好,這種做法是不會存在有任何違規的行為,但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這筆費用的話,那麼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