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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懷孕期間有工資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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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性懷孕期間有工資麼?

女性懷孕期間有工資麼?

女性懷孕期間有工資的,因為國家規定了女性如果在懷孕期間的話,那麼一切的待遇的話是需要繼續的進行一個發放的,畢竟女性她是比較特殊的,在這個生育期間內該享受的一些假期和待遇一樣都不能少。女性懷孕期間有工資的,現有的勞動法律法規都嚴格地規定了女職工享有生育產假的權利。除此之外,在上海,對女職工孕期的休假還有更為詳細、具體的規定。主要包括:

(1)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2)產前假:妊娠七個月以上,應給予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二、其他法律規定,

在實踐中,大多數企業都遵守並認同女職工的產假、產前檢查假、產前假的相關規定。有部分企業還通過企業規章制度的形式提高了相關待遇。而目前關於孕婦的產前利益保障,有許多企業和員工遇到了一個難題:女職工在懷孕期間,長期休病假,怎麼處理?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休長病假,是有著現實的社會原因的。在上海這個“國際大都市”裡,女職工的生育年齡普遍較大,生育風險大;城市的交通在上下班期間是十分擁擠的,人身安全風險時時刻刻存在著;孕期從事的本職工作可能存在不利於胎兒健康發育成長的因素,如計算機輻射等,若從事部分體力勞動也存在風險。

而就企業來說,女職工的長期病假對生產經營活動、人工成本都存在直接的影響,特別是部分女職工從孕期的第一個月即休病假的情況。長病假員工長期不在崗,對於相關的工作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同時,其崗位保留的時間約一年左右。因此對企業的人員調配、工作分配產生較大的困難。最讓有些企業難以接受的是:試用期的女職工,在懷孕後立即提出休長病假。

對於女職工在孕期休長病的情況,根據上海市的有關檔案,主要有以下處理原則:

1、職工應履行請病假手續,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病假單。一般由醫療單位開具病假條(通常為2周/次),並由職工提交給企業。經企業稽核通過後,職工開始休病假。

2、在長病假前六個月內,企業支付病假工資,具體標準如下:

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

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在我們國家以前新聞報道當中,經常看到有一些用人單位不願意招聘女性員工,在這種狀況之下,主要是怕女性員工懷孕期間需要正常發放工資待遇,並且有一些假期會耽誤到用人單位的工作,這種狀況之下實際上是違法的。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