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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停薪留職協議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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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停薪留職協議怎麼寫

在我國,根據事業單位的性質不同,事業單位也分了很多種類,例如科、教、文、衛等,都屬於事業單位的範疇。我國為了鼓勵事業單位的人員流動,促進事業單位的體制改革,對於事業單位停薪留職規定了很多的新政策。那麼,事業單位停薪留職協議怎麼寫呢?快點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事業單位停薪留職有哪些政策?

人社部公佈《關於支援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明確了4項支援政策。未來高校、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新創業,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業期間保留基本待遇。

1、掛職或參與合作可得開發收益

意見提出,事業單位選派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專案合作,是強化科技同經濟對接、創新成果同產業對接、創新專案同現實生產力對接的重要舉措。

人社部明確,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專案合作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審、專案申報、崗位競聘、培訓、考核、獎勵等方面權利。合作期滿,應返回原單位,事業單位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對業績突出人員在崗位競聘時予以傾斜;所從事工作確未結束的,三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協議。

事業單位選派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專案合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與專業技術人員變更聘用合同,約定崗位職責和考核、工資待遇等管理辦法。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企業應當約定工作期限、報酬、獎勵等權利義務,以及依據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形成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品種以及成果轉讓、開發收益等進行權益分配等內容。

2、取得成績可作為職稱評審依據

意見提出,支援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與本單位業務領域相近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社會組織等兼職,或者利用與本人從事專業相關的創業專案在職創辦企業。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兼職單位的工作業績或者在職創辦企業取得的成績可以作為其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據。

同時,意見提出,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職或者在職創辦企業,應該同時保證履行本單位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經單位同意;單位應當將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和在職創辦企業情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事業單位應當與專業技術人員約定兼職期限、保密、智慧財產權保護等事項。創業專案涉及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科研成果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相關企業可以訂立協議,明確權益分配等內容。

3、創業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

對於離崗創新創業的,意見明確,事業單位專技人員離崗創新創業,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業期間依法繼續在原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工資、醫療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門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結合實際確定,達到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及時辦理退休手續。

創業企業或所工作企業應當依法為離崗創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用,離崗創業人員發生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離崗創業期間非因工死亡的,執行人事關係所在事業單位撫卹金和喪葬費規定。

離崗創業還能回來嗎?回來還有崗位嗎?對此,意見明確,事業單位對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間空出的崗位,確因工作需要,經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用於聘用急需人才。離崗創業人員返回的,如無相應崗位空缺,可暫時突破崗位總量聘用,並逐步消化。

同時,意見規定,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間,本人提出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單位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單位。離崗創業期滿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返回的,原單位應當與其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辦理相關手續。

4、可設創新崗位 實行彈性工作時間

事業單位可根據創新工作需要設定開展科技專案開發、科技成果推廣和轉化、科研社會服務等工作的崗位(簡稱“創新崗位”),並按規定調整崗位設定方案。通過調整崗位設定難以滿足創新工作需求的,可按規定申請設定特設崗位,不受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

創新崗位人選可以通過內部競聘上崗或者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等方式產生,任職條件要求具有與履行崗位職責相符的科技研發、科技創新、科技成果推廣能力和水平。

事業單位根據創新工作實際,可探索在創新崗位實行靈活、彈性的工作時間,便於工作人員合理安排利用時間開展創新工作。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應當向在創新崗位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

同時,事業單位可以設立流動崗位,吸引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創新人才兼職。事業單位設定流動崗位,可按規定申請調整工資總額,用於發放流動崗位人員工作報酬。

二、事業單位停薪留職協議怎麼寫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

乙方: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人事部〔1983〕61號“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檔案精神,為合理安排企業過剩人員,准許部分職工停薪留職,自謀職業,從事有益於社會的勞動.乙方自願申請停薪留職,另謀職業,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停薪留職期限:從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共為____年.

2、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營職工的工籍,並連續計算其工齡.二, 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合同期滿後,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後的工資級別執行.

3、停薪留職後,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明的,甲方可以證明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

4、停薪留職後,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勞保福利,醫療費,糧食副食補貼等待遇.

5、停薪留職期間,乙方按基本工資的___%向甲方繳納勞動保險基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繳納.逾期六個月連續不按期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

6、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7、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8、停薪留職期滿,乙方願意回原單位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綜上所述,從我國制定的一系列事業單位停薪留職的新政策來看,可以看出我們國家對於事業單位中的技術人員鼓勵他們進行創新創業的活動。作為事業單位中的技術人員,我們可以申請停薪留職的辦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需要與事業單位簽訂事業單位停薪留職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