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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節福利費需要計算個稅嗎?

工資福利 閱讀(2.36W)

一、過節福利費需要計算個稅嗎?

過節福利費需要計算個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四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福利費免納個人所得稅。

按規定從企業福利費中支付給職工的困難補助、救濟金、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工傷補償費、喪葬費、撫卹金、獨生子女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等,均可免徵個人所得稅。

福利費的開支範圍,主要應用於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醫藥費、職工工傷赴外地就醫路費以及企業福利部門的各項開支等。

緊扣“企業用於職工個人的福利”主題。不包括職工集體福利設施購建支出(比如建蓋醫務室、託兒所、幼兒園的支出,這項支出列在“盈餘公積”賬戶);

有一些政策性的福利,如烤火費、某些崗位的勞動保護費等以及“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金”與“養老保險”、“ 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一道計入“管理費用”。

二、《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20]242號)規定:

企業職工福利費一般是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髮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裝置、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裝置、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三)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於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專案中的其他支出。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檔案規定:

三、關於職工福利費扣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裝置、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裝置、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福利費對於我們勞動者來說是特別重要的,而且這筆費用是不用計算在個人稅費裡面的,因此,用人單位在發放福利費的時候就要結合個人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所以,我國對於福利費用也是有規定的,這樣才能讓用人單位按照條款來進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