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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計算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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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不少勞動者來說,加班之後沒有加班費一是因為單位不給,二是因為自己根本不知道該如何計算加班費。而我國法律中對加班工資的計算是有規定的。接下來,我們一起看看怎樣計算加班工資。

怎樣計算加班工資

怎樣計算加班工資:

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3.加班費計算公式:

勞動者自願加班,是不能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加班工資的。只有當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時,才需支付加班工資。

1、正常工作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1.5倍工資

工作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

2、休息日安排加班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需支付2倍工資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3倍工資

法定休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

對於加班工資而言,首先要知道自己是在哪個時間段加班的。如果是平時加班,加班工資為本人工資的150%;如果是週末加班,在不能安排補休的情況下,加班工資為本人工資的200%;如果是法定節假日加班,即使安排了補休,也要支付本人工資300%的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