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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 怎麼算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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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工作期間有加班情況,其實也屬正常,畢竟因為單位工作的需要,可能無法及時的完成自己的工作或者需要緊急完成一些任務,從而導致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也存在。但此時員工加了班之後是否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加班費呢?就要看此時是否是單位安排進行的加班,若是,這樣的情況下加班工資如何計算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怎麼算加班費

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3.加班費計算公式:

法定假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4.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法定節假日為元旦、清明、中秋、端午、勞動節各1天、春節、國慶節各3天,共計11天,而休息日一般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說的雙休日。因為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質不同,所以加班工資也不一樣,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要高於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5.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條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的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別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自身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A、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B、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在瞭解加班工資如何計算這個問題之前,其實還是要搞清楚究竟計算加班工資,需要用到哪些資料。而從上文的介紹中可以得知,此時需要知道是在什麼時間段安排加班,另外實際加班時間又是多少,再一個就是要清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是什麼。而在單位安排員工加班的情況下,一般來說員工也是有拒絕的權利,單位此時不得強迫員工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