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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1高溫費是如何發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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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1高溫費是如何發放的?

每年到了6月份,上海市就進入梅雨季節,高溫天氣逐漸到來。那些在戶外工作的快遞員、環衛工等,在付出辛勤汗水的同時,可以拿到企業發放的一筆高溫費,這是由國家強制規定的,企業必須執行。那麼上海市2017高溫費是如何發放的?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的這篇文章瞭解下吧。

一、上海市高溫費是如何發放的?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起(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從2011年開始,上海的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執行時間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勞動者共可領取800元的高溫津貼。

二、除了發放高溫費外,職工還能享受哪些待遇?

1、日最高氣溫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企業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如何維權?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補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補貼而減發給職工的工資。

2、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綜上所述,按照上海市防暑降溫條例規定,高溫費的發放標準是每月200元,總共發放4個月,從6月份到9月份。在此期間,職工請假的話,會按照請假天數扣除高溫費,一天9塊錢左右。如果職工拿到的高溫費數目不對,可以向單位反映,或者找勞動保障機構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