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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工傷不認定工資怎麼發

工傷認定 閱讀(2.68W)

一、職工工傷不認定工資怎麼發?

職工工傷不認定工資怎麼發

沒有做工傷認定之前一般都會停發工資的。工傷認定中,從法律上講,只夠受傷性質尚未確認,工資待遇也就無法確定。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有是否屬於工傷的基本判斷,可在此基礎上協商工資暫行支付標準,也可以有職工暫借生活費,待工傷認定後按認定結論進行工資結算。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後休養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二、非因工負傷工資怎麼計算?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工傷一般情況下不可能存在著不認定的這種情況,除非勞動者或公司都沒有主動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公司都不計劃申請工傷認定的情況下,自然也就不太可能主動給職工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了,這時候哪怕是公司不發工資了,職工自己要先抓緊時間做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