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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公司沒申請工傷認定治療期間發工資嗎?

工傷認定 閱讀(1.47W)

工傷公司沒申請工傷認定治療期間發工資嗎?

勞動者在工作中,特別是危險作業者,可能會發生意外造成工傷。在造成工傷後,勞動者可以申請工傷鑑定,請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同時,在治療期間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也應該發放工資。但是,如果工傷公司沒申請工傷認定治療期間發工資嗎?

一般不發。在工傷認定之前,還不能確定你是工傷,因此,不能發給你工傷工資,可以暫時按照病假工資發放,認定工傷之後給予補發。並且提供醫生休假證明

單位受傷不報工傷有什麼後果

單位受傷不報工傷的,按現行規定,主要的後果有:用人單位未《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用人單位不報工傷,勞動者可以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自已去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認定書拿到之後, 用人單位還是要承擔工傷賠償責任的,法律依據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工傷公司沒申請工傷認定一般情況下在治療期間公司是不會發放工資的,因此如果發生意外,造成工傷,勞動者一定要進行工傷認定,維護自己的權利,減少自己的損失,同時用人單位也應該以人為本,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