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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申請工傷認定要如何申請?

工傷認定 閱讀(2.55W)

二次申請工傷認定要如何申請?

現在很多人從事的是高危行業,而這類行業出現意外後,一般都會進行工傷鑑定,如果高危行業者發生意外後,進行完第一次工傷鑑定後再進行第二次工傷鑑定,如果對第一次工傷鑑定不滿意,或者是不合格的,可以二次申請工傷認定。

一、需要做二次工傷鑑定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對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或者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市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一般來說,如果當事人及其家屬對工傷鑑定不服的話就能申請二次工傷鑑定,可以說做二次工傷鑑定的條件就是有人對之前的工傷鑑定結果不服。

二、工傷傷殘鑑定應提交哪些資料

1、決定書原件及影印件。

2、填寫市工傷鑑定申請表一份。

3、申請人為工傷職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一份;申請人為工傷職工近親屬的,提供近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應提供單位設立批准檔案和影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一份以及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

4、工傷職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張。

5、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6、住院病歷及相關檢查報告。

7、交納鑑定費300元。

三、工傷傷殘鑑定如何進行

工傷鑑定部門:當地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工傷鑑定申請:申請人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辦理工傷鑑定程式:

第一步: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我辦發給《工傷認定申請表》。

第二步:申請人填表後交回我辦,同時提交:1、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的證明材料;2、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第三步: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形成決定書。

第五步:將工傷認定決定書送達申請人、用人單位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根據以上資料,我們可以得出,二次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在第一次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的15日之內進行申請,可以由用人單位,本人、家屬提出向當地社會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申請,而申請的所需要提交的材料為醫院診斷書和傷員的人事資料等,與第一次工傷鑑定提交材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