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工上班車禍算不算工傷?
1、法律明確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中非本人主要責任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為對方承擔全責、主責或者同等責任。
2、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認定為工傷,但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第一,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線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第三,3、必須是本人不是全部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第四,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有七種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工傷報告程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式。
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四、工傷認定程式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式。
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後,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綜上所述,單位職工工作時間前後,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人身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單位職工外出工作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人身傷害或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工作時間因為履行職責受到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