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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職工辦理工傷認定時間限制

工傷認定 閱讀(3.09W)
受傷職工辦理工傷認定時間限制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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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辦理工傷工資待遇如何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應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標準為工傷人員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且不得低於本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根據工傷人員的傷情程度確定,一般不超過12個月。工傷人員停工留薪期滿或者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結論做出後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