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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廠欠錢不還怎麼辦?

工傷認定 閱讀(2.19W)

一、個人廠欠錢不還怎麼辦?

個人廠欠錢不還怎麼辦?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單位拖欠員工工資員工可以採取法律措施,強制要求單位支付工資,個人廠老闆惡意拖欠工資,可能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是指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布《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針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所涉及的術語界定、定罪量刑標準、單位犯罪等問題,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標準。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主觀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這種不作為行為會產生勞動者不能及時實際得到勞動報酬的社會危害後果,卻希望或放任這種後果發生。應認定為故意的幾種情況:

(1)明確表示拒不作為的,即明確拒絕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應當然地認定為故意。包括無正當理由拖欠,不論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2)雖表示應支付,但主動實施作為,為不支付找藉口的,應認定故意。如無正當理由轉移財產,造成無支付能力假像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指使發放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工作人員逃匿,造成無法支付假像的;或非法剋扣工資或罰款的。

二、欠錢不還是不是犯罪?

欠錢不還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既有危害行為又有危害結果,且兩者間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

(1)實施了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行為。

(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即企業的銀行存款足夠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而不作為,導致勞動者沒有按合同或法定應獲得勞動報酬的時限。如實行月工資制的,超過20天仍不發放工資的,即構成“不支付”。

(3)數額較大。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構成的絕對值範圍。應比照職務侵佔罪的入刑標準,即逃避或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構成“數額較大”,應予追訴。

(4)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涉及到工資不支付的問題,員工可以直接上法院進行起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如果仲裁或者是起訴之後員工還未獲得了向法院進行申請相強制執行。用人單位的老闆如果涉及不支付員工工資的話,可能會觸犯到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