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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工傷認定程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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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工傷認定程式是怎樣的

申請工傷認定,只能說在不同主體提出認定的時候,需要準備的材料不太一樣,並且法律中規定的申請時效也不同。但具體到認定程式上面則都是差不多的。那其中工廠工傷認定程式具體是怎樣的呢?由於工廠裡面出現工傷的頻率比較高,因此瞭解清楚這方面的規定也是很有必要的。

一、工廠工傷認定程式是怎樣的

申請勞動工傷認定的,必須依照一定的程式進行,這樣才更保證工傷認定有效進行。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時效

勞動者要申請工傷認定的,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地區勞的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提出工傷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申請部門

勞動者要申請工傷認定的,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本人在有效期內,可以到所在地區的勞動保障局內的工傷認定部門進行申請。

3、提交資料

申請工傷認定必須向有關部門提交相應的材料,比如《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申報證據清單》等資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另外,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的,還需要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4、通知受理

如果工傷認定申請的材料齊全、管轄部門正確、沒有超過時效的,工傷認定部門應當立即受理並書面告知受理的理由;因為管轄或時效問題不予受理時,也要書面告知不受理理由。

5、舉證責任

如果是職工申請,職工要對勞動關係的成立、受傷的過程及醫療資料進行舉證;而如果職工或職工家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認為不是工傷的,則由用人單位舉證。

因此,在發生工傷事故後,勞動者要注意儲存相關證據,如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工資收入證明、用人單位發放的上崗證、工作服等可以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這是認定工傷的前提條件之一。

6、處理結論

工傷認定部門在受理案件後,會在60日內作出“工傷”、“視同工傷”或“非工傷”的書面結論。

7、救濟渠道

職工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不服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行政複議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工傷認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工傷保險條例》第八條工傷認定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不予受理:

(一)申請人不具備申請主體資格的;

(二)工傷認定申請超過法定時效的;

(三)不屬於本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範圍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對不予受理的工傷認定申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下達《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說明不予受理的依據。

有不少人認為在申請了工傷認定之後,就一定會受理,但其實不滿足受理的條件,認定部門也是不會受理認定申請的。這也就要求當事人在提出認定申請之後,先審查一下看是否有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情況。如果之後對作出的認定結果不服的話,也是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進行救濟。關於工廠工傷認定程式的內容,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