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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10級傷殘廠裡不賠償怎麼辦

工傷賠償 閱讀(1.02W)
工傷10級傷殘廠裡不賠償怎麼辦

一、工傷10級傷殘廠裡不賠償怎麼辦

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

按照如下步驟為自己維權:

1、先申請工傷認定,企業作為申請人,在職工發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職工作為申請人,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要是企業沒在規定的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職工千萬記得要在1年內去申請工傷。

2、等工傷認定決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3、單位不承認工傷時,要是職工或者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否認是工傷的,用人單位需承擔舉證證明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沒有有力證明的,應當承認工傷。

4、能協商就雙方協商,在確定屬於工傷後,單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能夠坐下來協商的,就雙方協商賠償數額和範圍。單位履行了賠償義務,受害人無須再經過其它程式。

5、協商不成申請仲裁,雙方協商不了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不再向法院起訴的裁決結果應當服從。

6、向法院進行起訴,受害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工傷十級公司不賠償如何進行勞動仲裁

1、案件受理階段。這一階段包括兩項工作:一是當事人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請求仲裁的書面申請;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後一段時間內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2、調查取證階段。調查取證的目的是收集有關證據和材料,查明爭議實施,為下一步的調解或裁決做好準備工作。調查取證工作包括撰寫調查提綱,根據調查提綱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查取證,核實調查結果和有關證據等。

3、調解階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首先要做調解工作,努力促使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對達成協議的仲裁庭還需製作仲裁調解書。

4、裁決階段。經仲裁庭調解無效或仲裁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調解失敗的,勞動爭議的處理便進入裁決階段。仲裁庭的裁決要通過召開仲裁會議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經過庭審調查、雙方辯論和陳述等過程,最後由仲裁員對爭議事實進行充分協商,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裁決。仲裁庭做出裁決後應制作調解裁決書。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起訴。

5、調解或裁決的執行階段。仲裁調解書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決書在法定起訴期滿後生效。生效後的調解或裁決,當事雙方都應該自覺執行。

一般勞動者受傷被認定為工傷的,都由工傷保險基金來支付傷殘補助金,前提是用人單位必須給勞動者繳納了社會保險,但是有些不合規的企業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因工受傷企業卻拒絕支付賠償,那麼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