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傷賠償>

工傷不夠等級可以賠償嗎?

工傷賠償 閱讀(3.27W)
工傷不夠等級可以賠償嗎?

一、工傷不夠賠償可以賠償嗎?

工傷不夠等級也是需要賠償的。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或在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對於對工傷傷殘等級結果達不到等級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再次鑑定。對市級的傷殘結果達不到等級的,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一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二、工傷期間工資怎麼發放?

工傷期間,工資應當按照職工的原工資福利待遇標準來發。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但該期限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如果情況特殊的,可延長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三、工傷鑑定找哪個部門鑑定?

工傷勞動能力鑑定部門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只要是構成工傷的,不夠等級也是需要進行相關的賠償。在工傷期間,單位應該要按照原工資進行發放工資的,一般發放工資的時間是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延長。工傷鑑定一般是找當地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