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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不夠等級都需要賠償什麼

工傷賠償 閱讀(1.75W)
工傷不夠等級都需要賠償什麼

一、工傷不夠等級都需要賠償什麼

工傷不夠傷殘等級,賠償具體如下: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或在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對於對工傷傷殘等級結果達不到等級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再次鑑定。對市級的傷殘結果達不到等級的,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一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是誰

1、職工所在單位。

由於工傷保險實行的是僱主責任原則,因而在工傷保險方面,僱主承擔了許多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工傷事故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之後,為了及時搶救受傷職工,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單位的安全生產,有必要要求職工所在單位承擔首要的工傷申請義務。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申報時間限定為在事故發生或職業病被確診後的30天以內。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過勞動保障部門的同意,才可以將申請時間延長。

2、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申請工傷認定是工傷職工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工傷職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的基本前提。為了充分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申報職工工傷認定的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1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傷害性質認定申請,這一申請時限遠遠長於所在單位的申請時限。

3、工會組織。

工會作為維護職工權益的群眾組織,幫助受傷害職工及時進行工傷認定申請,是工會組織的一項重要義務。

工傷不夠等級需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在工作中出意外,用人單位可以給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自己也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的工會組織也能幫助勞動者進行工傷認定,要向鑑定機構提交工傷認定的申請書,提供鑑定所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