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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時間意外算不算工傷?

工傷賠償 閱讀(2.85W)

一、上下班時間意外算不算工傷?

上下班時間意外算不算工傷?

上下班路上的意外事故一般不算是工傷,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算作工傷。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情況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如果存在喪失享受待遇條件、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拒絕治療等情形,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是要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

三、醫療期的時間有多久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綜上所述,人生中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意外,上下班路上有可能會遇到,每個人都應該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在上下班路上發生的意外是可以被認定成為工傷的交通事故,以當地工傷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的結論為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