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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繳納工傷保險發生工傷怎麼辦

工傷賠償 閱讀(7.61K)
未繳納工傷保險發生工傷怎麼辦

一、未繳納工傷保險發生工傷怎麼辦

1、在用人單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的情況下,也是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

職工只要發生工傷事故,就可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請求,單位是否繳納工傷並不影響工傷認定的申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即使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工傷職工同樣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社保行政部門接受申請並認定為工傷後,用人單位已經參保繳費的,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按照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向職工支付費用。

為勞動者繳納包括工傷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一方面可以切實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可以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

用人單位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這裡‘新發生的費用’是指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前發生工傷的職工,在參加工傷保險後新發生的費用。

二、工傷事故單位賠償哪些

1、能協商就雙方協商:

在確定屬於工傷後,單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能夠坐下來協商的,就雙方協商賠償數額和範圍。單位履行了賠償義務,受害人無須再經過其它程式;

2、協商不成申請仲裁:

雙方協商不了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不再向法院起訴的裁決結果應當服從;

3、向法院進行起訴:

受害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工傷事故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因為工傷引起的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與行政部門的爭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因為工傷引起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適用勞動仲裁前置,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未繳納工傷保險發生工傷怎麼辦?首先,工傷的認定並不以是否繳納了工傷保險為前提。其次,在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的前提下,若認定構成工傷事故,基於實際的工傷等級,對應的賠償均由用人單位承擔。若你對此還有其他疑問的,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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