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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傷營養費的規定是怎樣的?

工傷糾紛 閱讀(1.66W)

一、員工工傷營養費的規定是怎樣的?

員工工傷營養費的規定是怎樣的?

員工工傷營養費的規定是按照受害者是否需要受到傷害之後補充營養,如果需要的話,那麼按照實際的補充營養的費用來進行賠償。在審判實踐中,可以參照受害人實際需要補充營養的情況酌定。但是,一定要審查補充營養是否與加害人的加害行為有因果關係。要正確區分受害人原來就需要補充的營養和受到傷害後需要補充的營養。區分標準可以採納民法的原因力理論。與確定營養費的根據一樣,在確定營養費給付標準時,嚴格根據受害人的傷殘情況和參考醫療機構的意見,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審慎予以決定。此外,還要注意一項審判政策,即根據我國目前的國情,大部分地區經濟還不發達,生活水平還不高,加上營養費的標準不如其他的賠償專案標準具體,相對比較抽象的特點,營養費的給付一般不宜過高。

二、工傷賠償的具體專案及標準如下:

(一)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三)交通費、食宿費,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四)康復治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五)輔助器具費,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六) 停工留薪,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七)護理費: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

(八)傷殘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在現實生活當中,我們經常聽到有一些人員他們受到工傷之後可以獲得很多專案的賠償,但是這種專案當中通常聽到的是誤工費用的賠償以及具體的醫療費用的賠償,關於營養費用的話是比較少的。確實營養費用他不好判斷,所以司法實踐當中酌情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