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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與誤工費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26W)

傷殘鑑定與誤工費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

生活中有很多意外我們都無法避免,就好比我們在道路上等待公交車,突然就一輛汽車因為某些原因造成失誤,然後將人撞到在地,這些情況都是沒有辦法預見的,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當事人及其家屬是可以要求賠償的。那麼關於傷殘鑑定與誤工費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

一、傷殘鑑定與誤工費

做傷殘鑑定不構成傷殘誤工費正常情況下,醫療機構應當簽發醫囑,提出休息時間、需要營養和護理的時間建議;工作單位出具的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誤工費賠償標準,誤工費是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的。傷者本人的誤工時間根據當事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治證明確定。

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最終評定傷殘的前一日。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實際減少的收入必須是實際喪失的收入,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課酬、合法的兼職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業經營者作為受害者時所喪失的經營損失和特殊工種的補助費。

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當事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當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誤工費的計算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元/月)×誤工時間。

有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後的勞動收入。

無固定收入,但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

無固定收入,且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的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相近行業上-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誤工時間誤工費證據蒐集證明誤工費數額的證據方面,一個是收入狀況證據,一個是誤工時間的證據。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傷殘鑑定與誤工費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誤工費一般是和當事人的工作,收入以及因為侵權行為導致身體受傷從而需要醫治的時間有關係的,如果說因為受傷嚴重需要傷殘鑑定,那麼鑑定的結果顯示需要更長時間的治療的,行為人也應該承擔相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