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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傷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

工傷鑑定 閱讀(2.16W)

深圳市工傷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

按照規定,深圳市民在單位遭遇安全事故,受傷的話,應該在得到有效治療後,向當地的社保中心申請工傷鑑定。通過工傷鑑定,人們可以知道自己的傷殘情況,以便向單位提出索賠,這也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一個環節。那麼,深圳市工傷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下面小編就給深圳市民做個普及。

一、深圳市工傷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

1、申報

(1)單位申報: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後,用人單位應立即將傷者送往醫療機構進行救治,並於30日內書面向工傷保險部門報告傷(亡)事故情況並提交上述資料;

(2)個人申報:單位未在限期申報的,個人可在傷(亡)事故確診之日起一年內向工傷保險部門提交上述資料並報告事故情況。

2、受理

(1)確診之日起一年內,未提出申請的,將不予受理,並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

(2)資料不齊的,工傷保險科將出具《收件回執》和《補齊材料通知書》告訴申請人補齊資料;

(3)資料齊全並符合相關法規的,工傷保險科將受理申請,併發出《受理回執》給予申請人。

3、調查

(1)工傷保險部門將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單位、員工或家屬須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

(2)單位有意隱瞞傷亡事故真相,提供虛假證據材料或拒絕配合調查的,工傷保險部門可以拒絕支付該項工傷保險待遇,轉由用人單位負擔。

(3)個人提出申請的,用人單位將收到《關於傷亡事故處理的通知》,並且可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相反證據供調查人員核實,未能提供的視為事件認可。

4、認定

(1)工傷保險部門應在正式受理後60日內做出認定結論,開出《深圳市工傷認定書》,並對仍需要繼續治療的工傷職工開出《深圳市工傷員工醫療期告知書》,通知用人單位、員工或其親屬。

(2)對認定為工傷並需要繼續住院治療的參保職工,同時開出《深圳市工傷保險醫療費用記帳通知書》和《深圳市工傷保險住院結帳單》,通知工傷約定醫院允許其記帳醫療(門診醫療費由用人單位先墊付,醫療終結後到工傷保險部門核銷)。

(3)對認定為工傷並需要治療的未參保職工,則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銷。

二、申請工傷鑑定的時效是多久?

1、用人單位應當在從業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鑑定患職業病30日之內提出申請,如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從業人員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攜帶申請工傷認定的相關材料,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患職業病起的1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稽核,材料完整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併發出通知書。

對於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其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工傷認定申請人在30日內補正材料的,應當受理。

綜上所述,深圳市民在單位受傷後,如果委託單位申請工傷鑑定的,要在一個月內提出。深圳市工傷鑑定的程式大體包括提出申請、受理、調查和認定等。社保中心受理後,對於資料不全的,會要求申請人補繳。從受理到做出工傷鑑定認定,最晚不會超過兩個月。市民對此有異議的,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