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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港工傷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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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港工傷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張家港市這是屬於江蘇的蘇州,張家港作為我國沿海和長江兩大經濟開發區的交匯處,是屬於中國實力比較強的一個縣市級地區之一。最近幾年來張家港也是在經濟、金融跟服務領域等方面發展的非常好的,不過,張家港也是時有發生工傷事故的,對有些張家港遇到工傷的職工來說是比較關心張家港工傷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一、張家港工傷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1、申請

當事人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鑑定申請.鑑定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鑑定申請書,職業病診斷病歷記錄,診斷證明書,鑑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稽核

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收到當事人的鑑定申請後,要對其提供的與鑑定有關的資料進行稽核,看有關材料是否齊備、有效.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材料稽核,對材料齊全的發給受理通知書;對材料不全的,通知當事人進行補充.必要時由第三方對患者進行體檢或提取相關現場證據.當事人應當按照鑑定委員會的要求,予以配合。

3、組織鑑定

參加職業病診斷鑑定的專家,由申請鑑定的當事人在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的主持下,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當事人也可以委託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抽取專家,組成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鑑定委員會通過審閱鑑定資料,綜合分析,作出鑑定結論.鑑定意見不一致時,應當予以註明。

4、出具鑑定書

鑑定書的內容應當包括:被鑑定人的職業接觸史;作業場所監測資料和有關檢查資料等一般情況;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的主要爭議以及鑑定結論和鑑定時間,鑑定書必須由所有參加鑑定的成員共同簽署,並加蓋鑑定委員會公章。

二、工傷鑑定內容需要哪些材料?

勞動者要申請工傷鑑定,必須先領取到工傷認定,然後在病情穩定或者出院時到設區市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通常是將申請鑑定的資料交給所在地勞動局工傷科,由工傷科代為申請,然後傷者接通知到指定醫院做檢查,最後回家等待鑑定結論),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書;

2、工傷認定書;

3、醫療終結證明或者醫生診斷證明;

4、被鑑定人身份證影印件;

5、被鑑定人一寸彩照;

6、其他,比如CT照片以及報告等材料。

三、工傷鑑定多久出結果?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做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2、一般來說,申請人可以在參加完勞動能力鑑定面檢後三週左右持本人身份證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領取鑑定結論,也可等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已郵寄的方式書面送達鑑定結論。

在張家港市申請工傷鑑定也是要先提交材料證明,後續工傷鑑定的流程主要包括稽核,組織鑑定然後再下達鑑定結論書等,其實這些關於工傷鑑定的知識,在張家港關於處理工傷事故行政單位的官方網頁上肯定都有介紹。